劳动法,又称劳工法是一个含有多种含义的概念。一是指法律体系中的劳动法律部门,即调整劳动关系以及与劳动关系密切联系的其他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二指一个国家的劳动法典,如我国的《中国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三是指劳动法学或劳动法课程,如有些法学著作以《劳动法》作为其书名。
1. 劳动法的定义:
劳动法是指法律体系中的劳动法律部门,即调整劳动关系以及与劳动关系密切联系的其他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2. 劳动法的调整对象:
劳动法的调整对象是劳动关系以及与劳动关系密切联系的其他社会关系。
3. 劳动法的基本特征:
公法于私法的兼容、劳动者保护法与劳动管理法的统一、劳动关系协调法和劳动标准法的结合、实体法和程序法的配套。
4. 劳动法的基本原则:
劳动法的基本原则是指集中体现劳动法的本质和基本精神,指导整个劳动法体系,为劳动法调整劳动领域的社会关系所应遵循的基本准则。劳动法的基本原则可以说是劳动法的核心和灵魂。
劳动法的基本原则具有以下特征:全面的涵盖性、高度的权威性、极强的稳定性。
确立劳动法基本原则的依据:法律依据(宪法是劳动法基本原则的根本依据 ) ;政策依据(基本劳动政策可作为劳动法基本原则确立的补充性依据);现实依据(即从基本国情中引申来的对劳动法的基本要求)。
劳动法基本原则的功能:在劳动法体系中的凝聚和统帅功能;在劳动立法中的依据和准则功能;在劳动执法中的指导和弥补功能。
劳动法基本原则的内容:劳动既是公民权利又是公民义务原则;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原则;劳动力资源合理配置原则。